識多左, 唔明亦多左, 請教師兄法律問題
小弟最近上緊射擊訓練嘅課程
係學NSP果震呀SIR大約講左少少法律
小弟就係唔係好明
或者好多師兄都會唔知道以下E樣野
呀SIR節錄嘅法律條文到寫係香港唔能夠擁有滅聲器或者能夠減低火光嘅火帽
下?!你冇睇錯, 我都O左震, 原來E兩樣野係唔可以擁有
擁有係犯法.
小弟就唔係好明啦, 咁好似TM MK23 E支野我諗聽過就知,
佢支滅聲真係爽到冇人有.係跟槍的...
咁...佢有滅聲嘅功能,佢真係支滅聲,唔係DUMMY嘅
咁都算犯法?重有經常聽到有師兄砌槍會落真品
真火帽真係聽唔少,咁...姐係咁多人都犯法?
小弟真係唔係好明
請教下師兄, 順便有錯請指出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