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港聘用800名員工、每年營業額高達37.6億元的崇光百貨(SOGO),被揭發以苛刻的「遲到扣錢」條款對待員工。有員工親屬致電電台,揭露崇光要求員工於前日8號風球除下後1.5小時內返到公司,居於新界偏遠之地亦不例外,遲到1分鐘,也要按既定遲到扣錢機制,扣減每月400元及每季600元的獎金,即合共1000元。
工會批評崇光在惡劣天氣下,不但不依勞工處建議讓員工至少有兩小時返抵公司的做法,還要扣減員工獎金,做法「超刻薄」,勞工處昨表明會跟進。
工會轟超刻薄 勞工處跟進
巿民任女士昨致電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投訴,她一家居於新界偏遠地區,女兒在崇光銅鑼灣分店上班,「平時一般上班要花個半鐘,(8號風球除下後)無可能(1.5小時)返到去!」她指按崇光機制,遲到者可向人事部解釋及申請,但若對方不同意,員工仍會被扣款,住得偏遠未必獲酌情,換言之,員工可因遲到1分鐘而合共被扣除1000元獎金,其女最後唯有申請病假。
另外,本報從現職員工處,亦聽到類似的扣獎金情况(另見稿),本報於分店現場採訪,大部分員工就此事支吾以對,稱公司要求「封口」。崇光發言人昨證實,公司設「團隊表現獎」,若同事每月沒有遲到或其他出缺紀錄,即可獲此獎勵。按機制,獎金每月400元,連續3個月無遲到紀錄,可另外獲發400至600元。另外,若員工於該月累積遲到超過30分鐘,需再扣減底薪,制度適用於全線800名直屬員工。發言人稱,員工如有需要,可申請豁免遲到,公司會個別審核,公司於2009年颱風「巨爵」襲港時,曾豁免共3名居於屯門及長洲的員工遲到。
員工收令封口 崇光﹕遲到可申豁免
不過,勞工處「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僱員於颱風警告取消後兩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並非1.5小時。資料顯示,香港崇光去年整體銷售額37.6億元,銅鑼灣及尖沙嘴分店收入按年增長23.2%及22.5%。
勞顧會資方成員劉展灝認為,每間公司有其管理模式,員工簽訂合約時應了解條款,不欲評論個別個案。不過,他亦認為在惡劣天氣下,可較人性化及寬容處理,「不是這樣定下來,管理層就跟足」。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批評,崇光作為具規模的財團,卻不理勞工處指引刻薄員工。「8號風球返不到,還要『倒扣入肉』﹗」他指勤工獎亦屬工資一部分,扣除金額應該按實際缺勤時間及工資比例計算,如遲1分鐘亦全扣,則屬「懲罰扣薪」,可能觸犯《僱傭條例》;但若以額外「表現獎」形式發放獎金或未有列入合約內,或不在此限,「這存在灰色地帶」。
非法扣工資 最高罰10萬囚1年
根據《僱傭條例》,佣金、勤工獎、交通津貼屬於工資一部分;若僱員缺勤,僱主只可扣除僱員實際缺勤時間的按比例工資。僱主如非法扣除工資,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勞工處助理處長(勞資關係)許柏坤昨亦在《晴》中呼籲僱主體諒及包容員工,並已聯絡任女士跟進個案。
明報記者 袁柏恩 實習記者 曾映妹
-----------------------------------------------------
日本公司不嬲都係咁, 遲到大過天. 遲到好多時都寧願搵假頂.
好似佢咁遲到扣一叉, 佢自己都係請假起屋企打電話嘈啦...
勤工獎寫到明係獎金, 又唔係寫係薪金... 簽約果時都寫到明. 而家起度嘈黎把鬼.
呢D 根本就係入聘前一早己經講左. 簽約完又叫D 怪獸家長出黎嘈. 咁不如叫佢地唔撈咪得, 搵間人工低D 既黎做咪得囉.